作为青海省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西宁市各民族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生活上守望相助,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团结进步的缩影。
西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不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西宁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西宁市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实施方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五大方面先行先试、作出示范,奋力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
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上先行先试、作出示范。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摆在首要位置,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精神纽带,积极引导全市各族群众以感恩奋进、拼搏赶超的强大气场构建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上先行先试、作出示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各族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和高品质生活,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先行先试、作出示范。构建相互嵌入团结融合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使各民族在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中实现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
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先行先试、作出示范。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积极践行法治理念,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有效运用法治方式,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法治尊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上先行先试、作出示范。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西宁在维护生态安全、国土安全、资源能源安全大局中的定位,持续巩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成果,切实担负起省会城市责任担当,发挥稳疆固藏的战略后方作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等问题进行的各类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截至目前,西宁有4个县(区)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6个县(区)、4个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和单位,7个县区均获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区)荣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青海省西宁市委创建办供稿)
作者:冯会章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