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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族群”概念下的东南亚“苗人”问题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王金元 2018年11月05日 阅读量: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作为中国苗族历史上大迁徙的集结地和中国苗族文化中心,以厚重独特的文化,包括苗年在内的11项文化遗产登上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殿堂。苗年是苗族一年中最重要的祭祀传统节日,是苗家人的一大盛事,每年都有来自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游客到雷山参加苗年活动。图为红火热闹的苗年欢庆场面。

图为澳大利亚巴特莱特等著的《东南亚的苗族人》一书的插图。图片说明说:“一个苗家女孩在老挝街头市场上卖其手工艺品。” (均为资料图片)

  在中国元、明至清雍正年间,随着中央王朝对西南及南方各民族统治的逐步加强,民族压迫的不断加剧,苗族人民与中央王朝结怨也在加深。同时,明清以来,苗族地区的经济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历史、地理、民族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苗族地区的经济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于是,这样的情势迫使苗族继续迁徙而移居东南亚各国,进而又散布到世界各地。

  一些西方民族学人类学家在解释“苗人”的族性等文化现象时,常常以西方的理论标准来衡量此族群的实际状况,从而偏离了文化多样性的主题,也因此遭到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多国民族学人类学家的反对。但在这些反对中,又往往居于本土的实际情况而忽略了那些已经融入到西方世界而发生变迁了的族群的状况,从而把问题带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实际上,对于“苗人”群体的族性情况,在不同的地域内应该包含着更为深层的含义。

  “民族与族群”关系在东南亚各国“苗人”群体的呈现

  在西方语境下,关于“民族”的概念,其本身的叙述有一个明显的演变过程,即人——种族——民族——族群。民族指称的人类共同体往往同时包含着人口及其传统居住地,即“人和地域”这两种因素。这两种要素如果加上政府,就是国家。通过梳理“民族”与“族群”概念及其相关背景,可以看出这两个概念具有很密切的关联性,他们都是一种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但在内涵上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民族”一词,不仅包含着历史、文化、经济等因素,还蕴含着强烈的政治色彩。而“族群”则更多地侧重文化上的认同。此外,在概念的外延上,“族群”相对于“民族”而言,其适用的范围更为宽泛一些。简言之,“一个族群可能是一个民族,也可能不是一个民族;而民族不仅可以称之为族群,还可以包含若干个不同的族群”。

  那么,“民族与族群”这样的一种关系反映在东南亚各国“苗人”群体的信仰、习俗、语言文字、族群认同等一系列文化上,又是怎么一个呈现呢?

  苗族从中国迁徙到越南、老挝、泰国、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发生于元、明、清时期。其中,较大规模的迁移有三次。据越南学者琳心的研究,第一次大约发生在距今300年前(17世纪中叶) 。大约有80至100户的杨、吴、陆等姓的“苗人”从贵州迁入越南,到达今越南河江省同文县、苗旺县,然后再向西南方向移动。第二次是在距今200多年前,即18世纪的时候,大约有180至200户的“苗人”迁入越南。有一支以王姓、李氏为主,进入同文县境,另一支有王、李、宋、吴等姓的苗族迁到了老街的北河县,尔后迁到他处。第三次迁入东南亚的“苗人”数目最多,大约在距今100年至140年前,有1万多“苗人”从中国迁入越南的老街、河江、安沛和西北部等地区。这些迁徙到东南亚各国的“苗人”,由于到达时间较晚,且受到传统生计方式的影响,一般多选择在半山腰或者山顶居住,过着游耕的生活。不久,为争夺土地,他们与东南亚各国当地的原住民发生了冲突,并最终击败了原住民。

  这些苗族群体往往聚集而居住,也有的支系与东南亚各大族群杂居在一起。比如在老挝,整个国家人口仅530多万人。其中, 60%的居民为佬族,主要通行佬语。其他大约40%的居民属于60 多个族群,而泰、佧、苗是其中比较大的少数族群。佬与泰主要聚居在湄公河沿岸平原和各交通干线沿线,多数信仰南传佛教;而佧、苗则杂居分布在山区。但在这样一个被众多族群包围之下而生存的“苗人”群体,其信仰仍旧与中国的苗族一样,坚信多神信仰和祖先崇拜,这是文化的一种心理认同。

  居住在东南亚的“苗人”族群使用的语言是川黔滇次方言,他们大多自称“Hmong”,在他们的意识里只有“Hmong”而没有“苗族”的概念。在他们的一些生活习俗里,仍旧保留着非常古老的文化传统。比如苗年,一般在农历10月进行。他们往往利用苗年向族群内部讲述本族群的历史,教育年轻一代或者商定各项事宜,以加强族群内部的团结、凝集力。又如杀牛祭祖,几乎所有的东南亚“苗人”族群仍旧保留着这一传统。虽然它的保存没有像黔东南地区那样完好,但从一些文化事象的展现中还是可以窥见这一原始的文化传统的存在。除此之外,还有扫寨、祭龙等等,这在东南亚各国的“苗人”群体也有呈现。

  总之,迁移到东南亚各国的“苗人”具有比较强烈的自我认同。一方面,由于历史的根源性,使得他们在族源上找到了同根,进而自我的认定为同一种族;另一方面,又由于文化上的极大相似性。比如语言上,他们大多使用的是川黔滇次方言;信仰上,大多坚信多神信仰和祖先崇拜;生活习俗上亦一样过苗年、杀牛祭祖等。因此,不管在客观上,还是主观上,便产生了一种对他者而自觉地“为我”。而这种“自觉为我”的认同又恰恰是构成“族群”的主要原因。此外,东南亚“苗人”除了在主观上“自觉为我”以外,还往往在其他方面被其他群体所区分而为某一群人。比如在越南,越(京)是主体族群,占总人口的89%左右。迄今为止,越南官方公布的正式族群分类数目有54个,而“苗人”一直得到越南官方的承认,并列入统计中。他是越南第7大少数族群。1978年,越南政府召开了一次“苗人”会议,本族群代表一致同意使用自称作为族名,汉语一般译写为“赫蒙族”。又如在其他东南亚国家的“苗人”,由于刀耕火种或者游耕狩猎生计方式的影响,使得这些“苗人”的国界观念非常淡薄。他们时常游居于东南亚各地,或住山顶,或住深山密林,但恶劣的生态环境使得农作物产量极其低微,常常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需求。因此,他们不得不依靠种植一些鸦片来谋生或者居住一段时间后,便又举族外迁。故而在东南亚,有的人把“苗人”群体称之为“山民”、“山地民族”,并视之为一个迥异于他们的族群。

  不说这些称谓是非与否,仅从这些族群之间的关系来看,“山民”、“山地民族”都是一个“他者认定”的称谓。因此,关于东南亚“苗人”的“民族与族群”问题,虽然在其所属的国家里被认定为某一族群而得到国家的承认,又或者作为一种偏见而存在于他者的认定里,它也蕴含了强烈的国家意志或者个人政治意识。但散居于东南亚各国的“苗人”,不管在族源认同、宗教信仰、心理素质,还是语言等文化上,都表现了强烈的自我认同感,它更多地强调“苗人”群体的文化性。因此,对东南亚“苗人”群体的界定,对文化的表述应该比政治的强调要多一些。

  中国“苗族”与东南亚“苗人”族性之比较

  “苗”源自他称,早在尧舜之时,以武力将“三苗”中马雚兜部落赶往南方,这部分苗族的先民便有“南蛮”的别称。到商周两代,仍沿用旧有别称。汉代以后,除了荆襄、江淮尚有一部分苗族分布外,大部分苗族都聚居在今湘、鄂、川、黔毗邻地区的武陵郡,他们与居住在这一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统称为“武陵蛮”。

  唐宋以后,苗族社会的发展以及人口的繁盛在南方地区再度显示了重要影响,从而引起了唐宋及其后来元、明、清历代王朝的关联,各代中央王朝与苗族的关系日渐频繁,对苗族的认识也有所加深。

  于是,“苗”遂从若干少数民族的混称“蛮”中脱离出来,作为一个民族的族称重现于汉文文献里。元明清时期,有关“苗”的记述比比皆是。因为苗族分布区域广阔,且与别的少数民族杂居在一起,因此文献里出现了“夷苗、仲家苗、侗苗、水冢苗、倮倮苗”等若干族名。实质上,这里的“苗”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苗族”,而是西南各少数民族的泛称。在中国,苗族主要居住在贵州、湖南、湖北、广西、广东、云南、四川等省(区) ,其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大致分为湘西方言、黔东方言和川黔滇方言三大方言区。新中国成立后,根据苗族人民的自愿,将其族名统称为苗族。

  这样的一个族称,与中国其他55 个民族一样,是经过国家政治认定的群体。首先,在政治上,包括在族称命名原则上是平等的;其次,各个民族享有在一定区域内自治的权利及相应的其他一些政治权利,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建立了自己的自治机关;第三,这56个民族成员的民族类别身份都是依据国家法律登记注册的。所以,在中国语境下,从“蛮”到“苗”,再由“苗”到“苗族”,这是一个他者构建与自我认同相互作用的结果。它更多地强调其政治上的特性以及该族群所具有的权利,将之称为苗族完全符合中国的现实。

  而迁徙到东南亚各国的“苗人”,自元明清移居出去以后,就已经脱离了“中国”这一政治背景,虽然在他者的建构或者认定中,仍旧以一个民族的模式存在。比如在越南,“苗人”一直得到国家的承认,并列入国家的统计中。但是在其他的东南亚国家,“苗人”在他者的认定中却又以“山民”、“山地民族”等族称而存在。从这些他者的构建中不难看出,这些族性认定主要基于“苗人”居住地生态环境或者传统生计方式等文化因素。而事实上,东南亚“苗人”的族性构建却并非简单如此。

  自中国迁徙过去以后,由于他们保留着旧有的生计方式,使得他们时常游耕于东南亚各国。在他们的观念里,对国家、国界的界定也模糊不清。但在族源、宗教信仰、语言、生活习俗等文化的认同上,他们可以追溯到来自贵州等地的先祖。他们有着相似的生活习惯,可以以川黔滇方言来进行交流,信奉多神信仰、祖先崇拜,并以“杀牛祭祖”等活动来作为联结各部族之间的纽带,借以加强各群体、各支系之间的团结等等。因此,在他者的构建和自我的认同中,东南亚“苗人”由于文化背景以及传统生计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使其在政治上的界定表现得非常模糊,“自觉为我”的认同大多不分国家的界限。只要同为一个祖先,具有相似的语言、生活习俗、信仰等因素,便强烈地“自觉为我”。可见,东南亚“苗人”的认同与中国的苗族不同。虽然他们都是一个他者构建与自我认同的不断过程,但前者更多地强调文化的因子。

  “族群”比“民族”更适用于描述东南亚“苗人”的状况

  迁居东南亚各国的“苗人”,跨国分布在不同的国家境内,缺乏共同的政治机构基础,是否还可以称之为“苗族”? 迁出去的“苗人”,他们是否只是苗族中的一个支系Hmong人,还是多个支系?

  从“民族与族群”两者概念的关联,中国苗族以及东南亚各国“苗人”群体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跨国分布在不同国家的“苗人”群体,缺乏共同的政治机构基础,并且他们迁出之时皆在中国民族识别之前。因此,把他们称之为“苗族”是不恰当的。

  此外,对于迁徙到东南亚的“苗人”群体,有的学者将他们称之为“Hmong人”。其理由是这个名称来源于他们的自称,作为中国苗族的一个大支系,他们是从云南迁出去的。事实上,从中国迁徙到东南亚的“苗人”有两条路线:一条是从中国云南迁入东南亚;另外一条是从广西进入。虽然在东南亚各国“苗人”的口碑文化资料里,其族源可追溯到贵州。但贵州为内陆省,不与东南亚接壤,若以贵州为发端,也要途经云南、广西。而在广西或从广西迁出的“苗人”群体,他们之中可能含有中部方言自称为“qa nau”、“mhu”的支系。故而笔者认为,把迁移到东南亚的“苗人”群体称之为“Hmong人”,不足以囊括全部。他们之中不仅包含了自称为“Hmong”的支系,也有自称“qa nau”、“mhu”的群体,甚至还包括了其他的族群。显然,用“苗人”这个概念也许更宽泛、更具包容性一些。

  但在中国的学术传统或者一些学者的译介作品里,学者又往往居于本土的实际情况而以中国的“民族”标准去划分那些已经融入西方世界且发生变迁了的族群,从而把问题带向另外一个极端。这显然在无形之中陷入了“民族中心论”的巨大误区。

  实际上,这些居住在东南亚各国的“苗人”群体,他们与中国的苗族群体不大一样。在中国语境下,“苗族”这样的一个族称,是经过国家政治认定的群体。它在政治上,包括在族称命名原则上是平等的,且具有一定的自治自主权利。它更多地强调其政治的内涵,将之称为“苗族”完全符合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实际要求。而在东南亚各国,他们从属于不同国家,虽然在他者的构建中呈现出不同的认定,但在族源、宗教信仰、语言、生活习俗等一系列文化上却强烈地具有一种“自觉为我”的自我认同。因此,“族群”的概念比“民族”更加适用于描述东南亚苗人的状况。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201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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