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婴儿出生后,首先进入个习俗化了的小环境,在那里充满了禁忌的俗信等待新生儿去严格恪守。俗民们从此便用一系列“不许说”什么、“不许做”什么、“不得侵犯”什么、“不得违抗”什么等等禁忌俗信教养婴幼儿。这种俗信的支配功能和隐喻性的俗信不同,它没有用人物故事的正反形象为证发挥劝导或诱导的启发作用,而是以武断的禁止的指令去约束对象,进而促使对象建立起自律心理和行为准则。这种俗信的武断性异常突出,它不表现禁止和忌讳的任何理由,只强调必须遵守的规定性以及违禁后果的严重性,从而使这种俗信具有相当大的威慑力。正是那些俗信中有关违禁后果的神秘暗示和警告,有效地支配着俗民们的行为。
中文的“禁忌”与英语的“taboo”或“tabu”、汉字音译“塔布”是最相近的词语,其含义主要是“禁止接触”。它是一个武断的俗信概念,最早出于中太平洋波利尼西亚土语,其原始的含义是:人类生活在最平常的世俗世界中,而人类和所说的各种神圣世界之间还没有经过协调,所以决不可任意接触,否则就是违禁,就会导致危险。在这里,所禁止接触的是各种神圣物或神圣场所。在对原始部落的调查中发现,所谓“神圣物”并没有和“非神圣物”对立的概念,原始神灵、部落头领、敌人尸体及其灵魂都是“神圣物”,都有人们不得接触的禁忌。以后,在人类学和民俗学中才衍生出“圣洁的神圣物”和“不洁的神圣物”或者“吉祥的神圣物”和“不吉祥的神圣物”之别,也就是现在的“神圣物”和“不洁物”之别。所以,现在的禁忌俗信是对“神圣物”和“不洁物”不得接触的武断性概念。对神灵、对祖先、对鬼魂、对邪祟都有禁忌俗信,其中也包含有与禁忌迷信难解难分的部分,这些民间禁忌俗信都具有对民间生活支配作用的基本功能。
禁忌的警戒作用在民间日常生活中十分明显,它明确警告行为人认真恪守禁律,小心翼翼,不可疏忽大意,随时随地要防止由于违禁而可能遭到的惩罚和报应。尤其是在农耕祭祀中的禁忌,在渔业祭祀中的禁忌,在狩猎活动中的禁忌,在放牧活动中的禁忌,以及在民间节日、庙会的重大礼仪活动中的禁忌,孕育诞生或婚姻丧葬的重大仪礼活动中的禁忌,都是俗民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律条。人们确信:只要不去冲犯和玷污“神圣物”,同时也不被“不洁物”所玷污和祟惑,就会获得持续不断的吉祥平安,就会求得好命好运的长存。人们相信,遵守禁律,护卫好“神圣物”,就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报偿,因此,“神圣物”对于俗民来说具有很大的诱惑力,从而诱使人们无以复加地崇拜“神圣物”。同时,人们又对“神圣物”的神秘力量表现出极度的恐惧,从而膜拜在“神圣物”的脚下,祈求它不要给自己带来凶险和厄运。在大多数情况下,俗民们对于不洁、不祥的“神圣物”采取避忌和远离的态度,以防遭遇邪祟的侵害。
在我国多民族的禁忌俗信传播中,还有相当多的俗民生活在对禁忌“魔力”的敬畏之中,许多调查结果一再证实了禁忌俗信在俗民日常生活中还起着一定的支配作用,切不可等闲视之。我们没有理由低估禁忌俗信的支配功能,只要现实生活中还有传统习俗环境及俗民群体存在,不论禁忌俗信的总量在代代传承中被淘汰了多少,淡忘了多少,解禁了多少,那些存留下来的、有适应性的、贴近日常生活的禁忌,像民间的饮食服饰、住房建房、婚嫁丧葬、节庆庙会、交通交易等等的诸多行事中,禁忌俗信依然在明里暗里发挥着它原有的支配作用。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2006-3-20)